当前位置:

足协评议:湖北青年星VS江西庐山两例争议判罚一例正确,一例错误

来源:微博

体育资讯07月30日讯 7月29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二十期(20250729期)裁判评议工作。

本期主要评议12个判例,来自近期的中超、中甲和中乙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诉,以及1例受到广泛关注的判例。评议组认定其中5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。

判例七:中乙联赛第21轮,湖北青年星VS江西庐山,比赛第74分钟,湖北青年星46号队员与江西庐山29号队员在争抢球过程中发生身体接触。随后湖北青年星46号倒地,疑似被江西庐山29号踩踏,裁判员判江西庐山29号犯规,未出示红黄牌。

湖北青年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对方29号队员对本方46号队员有踩踏动作,属于暴力行为,应被出示红牌罚令出场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现有视频的角度和距离,对于双方接触后落地的情况展现不清晰,不能证明江西庐山29号队员在犯规后有恶意或故意的踩踏动作或明显的附加动作。对裁判员未出示红黄牌的决定应予支持。

判例八:中乙联赛第21轮,湖北青年星VS江西庐山,比赛第90+7分钟,湖北青年星3号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防守江西庐山队4号队员时,后者倒地,裁判员判湖北青年星3号犯规并判罚球点球。

湖北青年星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:本方队员不犯规,不应被判罚球点球。

对于此判例,评议组一致认为:湖北青年星3号队员防守时与对方接触的力量和幅度有限,并非江西庐山队4号队员倒地的主要原因,属于比赛中可接受的接触,江西庐山队4号队员借助接触主动倒地。双方均不犯规。裁判员判守方犯规及罚球点球的决定错误。